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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4-02-27 12:09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资金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全省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省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湘(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省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承担有关表彰奖励和为民办实事统筹协调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表彰工作,研究提出对重大先进典型开展及时性表彰的建议,承担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为民办实事统筹协调工作。

12.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机构设置。

全厅设20个行政处室,下属2个副厅级参公事业单位(就业中心、社保中心),2个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机关事保中心、城乡居保中心),6个正处级事业单位(人事考试院、人力资源中心、专家中心、职鉴中心、统计信息中心、后勤中心),与省军区共同管理1个正处级学校(人武学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括: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2、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3、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4、省就业服务中心

5、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6、省人事考试院

7、省人民武装学校

8、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30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19.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000万元,事业收入1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170.8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31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厅属二级单位劳动人事职院划出,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308.9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8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6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31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厅属二级单位劳动人事职院划出,支出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289.9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83.24万元,占99.15%;住房保障支出204.69万元,占0.8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078.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211.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6722.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业务正常开展;其他事业发展资金2560.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运行维护经费1488.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省级专项资金支出440万元,主要用于省领导联系服务专家、选调生笔试(含外省组考)面试的组织工作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本级、社保中心、就业中心8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经费2380.2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7.17万元,下降12.08%,主要原因:一是省劳动人事职院划出;二公用经费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根据部门实际需求、分项定额标准等从紧编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本级、社保中心、就业中心8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较年减少1.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5.58万元(会议名称、人数、内容见2024年会议计划表);培训费预算748.9万元(培训名称、人数、内容见2024年度培训计划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2.7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2.7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3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不含车辆)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不含车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1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8.63万元,项目支出9899.4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xlsx

附件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会议计划.xls

附件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培训计划.xls


附件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会议计划.xls
附件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培训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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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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