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湖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城乡居保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法规、政策,对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有关制度文件。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风险防控和稽核制度。
(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政策宣传、人员培训。
(五)参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和数据应用分析工作。
(六)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划拨和结算;衔接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
(七)参与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实施细则。
(八)汇总、编报基金预决算、财务和业务报表。
(九)推进建设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参与省级“金保工程”社保大系统建设)。
(十)配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
(十一)规范、督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3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6万元,减少0.57%,主要是因为收入年中追加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5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8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7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8万元,占73.72%;项目支出72.64万元,占26.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6万元,减少0.57%,主要是因为收入年中追加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4万元,增长1.60%,主要是因为是政策宣传经费增加12.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42万元,占93.49%;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占6.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21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上年结转数及年中追加数。
2、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2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34.0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34.00%,与上年相比减少0.45万元,减少30.61%,主要原因是因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降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10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102人次,主要是县市区经办机构来省本级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6万元,降低17.02%。主要原因是:因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1.98万元,邮电费减少1.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84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2.58万元,用于开展预算会审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2022年城乡居保基金预算编制。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中心重点围绕参保人数持续增长,确保待遇支付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保管理风险防范,全力优化各项经办服务等目标任务,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我中心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1、2021年度绩效评价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