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就业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心主要职责:一是承担组织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相关事务性工作;二是承担组织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措施相关事务性工作;三是承担组织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相关事务性工作;四是承担组织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省直企事业等单位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五是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就业失业相关统计分析、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工作;六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隶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副厅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3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46人,退休人员49人,聘用人员9人。下设综合部、财务部、就业服务部、失业保险部、职业培训部、创业服务部等6个职能部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0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2.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5.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9.57万元,主要是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中包含上年结转结余85.1万元,2020年本单位收入预算中未包含上年结转结余。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06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56万元,占总支出的84.09%;农林水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6.5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99.84万元,占总支出的9.35%。支出较去年增加89.57万元,主要是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中包含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85.1万元,2020年本单位支出预算中未包含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982.3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85.1万元,全部是上年结转结余的资金。主要包括创新创业专项活动、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等,其中:创新创业专项活动支出12.5万元,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支出2.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工作支出70万元,2020年绩效奖支出0.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公用经费36.1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8.97万元,下降80.49%,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口径不同;二是按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公用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是2021年无因公出国费用,及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3万元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即无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等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159件;办公家具用具338件。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