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立法工作是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的可靠保障,是提升监管水平的有力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起草工作专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高位推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切实汇聚民意民智,确保《条例》可操作、能落地、能见效。
会议强调,起草工作专班要认真修改完善,抓紧梳理消化意见建议,确保《条例》结构严谨、表述规范、文字精炼。要及时报送材料,按照立法程序规定和时间进度安排,将修改完善后的相关材料报送审查。要加强协调对接,主动担当、积极配合,确保人员、力量到位,坚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扎实推动立法工作提质升级,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今年2月,省人大将《条例》纳入2023年立法计划出台项目,同月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起草工作专班。在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委的指导和带领下,起草工作专班带队赴江苏省、上海市和广东省,考察3省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立法工作,李永军、廖跃贵、周光明、焦华芳等厅领导带队分赴湘潭、永州、衡阳调研立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