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省开展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居民参保缴费试点。怀化市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锐意创新,增进民生福祉,取得明显成效,全市集体补助3533人,为全省市州中补助人数最多。
紧盯制度创新,建立制度体系
创新工作推动机制。市委、市政府先后3次召开会议对城乡居保工作专题研究,书记、市长批示4次,分管副市长每月调度,构建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社部门综合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创新统筹发展模式。在规划经济发展大局时,立足怀化实际,推动集体经济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延伸,探索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8种模式,有效拓展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在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建立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缴费长效机制,将其作为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以外的“第三支点”。
创新制度支持体系。出台《怀化市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方案》为总、“一村一策”《城乡居保集体补助实施细则》为分的“1+N”制度实施体系,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标准及范围,确保试点严格规范。
紧盯试点做实,抓实惠民举措
抓全域性摸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综合摸底,摸清集体经济收支科目和规模、村(居)民参保缴费和待遇水平、村支两委成员和村民对集体补助的认知和期望等情况,综合判断确定试点的集体经济组织。
抓全过程指导。市县两级人社部门牵头,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实时调度推进。针对堵点和难题,下沉到试点村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流程、补助时间节点等开展实地指导。
抓多部门联动。建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机制,有效压实市县两级职能部门责任,每月对试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在经办服务上,打通部门壁垒,建立人社、税务、银行及乡镇、村等多部门协商制度机制,确保各类经办业务及时高效办理。
抓全试点推广。全市已有20个村4000余名村民成为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受益者。健全程序,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做到专款专用。
紧盯长效常态,提升惠民质量
提升参保缴费积极性。参保人享受村集体补助政策福利,必须先完成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全市20个试点村2024年城乡居保参保人数比去年同期平均增长约20%。
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通过政策宣传,集体补助增强村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认同感,让群众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的红利和成果。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保持集体补助标准与集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确保试点工作的可持续性。
提升养老待遇水平。2024年全市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水平每人每月159.45元,同比提高21.3元,增长15.42%。(通讯员: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