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221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6-09-21 16:08
湘人社提函A〔2016〕68号
史铁尔等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非常重视,为此专门向国家公务员局进行请示,向上海市等兄弟省市进行学习,与省残联进行研究讨论,应当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使命来做好这项工作。
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需要综合考虑,提前部署,召开全省相关部门和市州的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建议省残联摸清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梳理残疾人适合的就业岗位;对35周岁以下、专科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开展摸底,初步锁定可报考人群范围。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残联共同与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体检专家研究,向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请示,调整我省残疾人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在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申报时,要求省直、市州、县市区、乡镇申报适合残疾人工作的计划,定向招录残疾人,并给予其报考、参考上的便利。
感谢你们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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