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2019〕133号
陈世建代表:
你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企业科研专家申报二级研究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企业科研人员岗位设置政策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企业科研人员不在国家制定的岗位管理政策范围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关于企业科研人员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问题。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41号)规定,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由各市州、省直属事业单位、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按核定的岗位数审核申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由单位聘用。且根据国家“评聘结合”的原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根据空缺岗位数,针对于事业单位中有正高级职称、且已聘用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进行的评聘。在获得相应资格后,由单位进行聘用。企业科研人员未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无法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相关政策进行评聘。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106
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建议编号 |
2164 |
提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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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标题 |
关于支持企业科研专家申报二级研究员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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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类型 |
□A |
□B |
√C |
□D |
沟通联系的代表或委员姓名 |
陈世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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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联系时间 |
2019年5月15日上午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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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联系类型 |
√电话联系 |
□见面座谈 |
□走访调研 |
□其他形式 |
沟通联系详细情况 |
已将办理意见反馈给代表本人,因为政策障碍,暂无法达到代表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人社部反映有关意见,建议加强顶层设计。代表表示理解,对办理态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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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室: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承办人: 廖佳
注:建议提案的主办单位或分办单位填写此表,会办单位不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