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7-09-26 08:42

湘人社建函A201770

李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军转安置和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军转干部安置方面

我省是兵源大省,也是军转安置大省,安置任务重,压力大。近五年来,平均每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600余名。为落实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妥善安置、合理使用的军转安置原则,我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号)等文件精神,相继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092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42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单位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考试安置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49号)等文件,从制定安置计划、解决所需编制、突出安置重点、创新分配办法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范,真正做到了阳光安置、公平安置、规范安置,部队、接收单位和转业干部本人三个基本满意大幅提升。

(一)关于预留职数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问题。中央文件多次强调要重点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我省湘办发〔201422号文件明确:各单位在制定人事安排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情况,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因接收师团职转业干部,确需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应当书面报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审核。安排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所需的非领导职数,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下达,所增加的非领导职数实行单列、专用。

(二)关于维护指令性计划分配权威性的问题。中央和省里均明确,安置计划是刚性的,一经下达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012年以来,我省按照《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号)要求,省直单位试行考核考试、双向选择和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大部分市州采取了考核考试、积分选岗和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安置计划在全省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没有出现拒绝接收军转干部的情况。2016年,全省军转干部安置到行政、参公单位的比例达到了82.8%,比上一年度提高了6.5个百分点,得到了军转干部的一致好评。

(三)关于对符合条件人员安排相应领导职务的问题。我省按照中央要求,在湘办发〔200924号文件中明确:正师级军队转业干部一般要安排副厅领导职务,副师级军队转业干部一般要安排正处级领导职务,正团级军队转业干部一般要安排副处级领导职务。接收师团职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2016年,我省接收安置的满最低任职年限的师团级军队转业干部,都安排了相应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二、大学生士兵安置方面

退役士兵安置的职能主要在民政部门,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工作的建议,省民政厅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处作了如下回复:

(一)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所有退役士兵中的一类,他们与其他退役士兵一样履行了国防义务和责任,在退役安置政策上,适用于2011111开始执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不具备特殊性。

(二)从国家政策层面看,军转干部在工作、任职、待遇、安置等各方面的政策与退役士兵是有区别的,参照军队连以下干部转业安置办法,对大学生进行安置,国家暂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政策依据,我省无法执行。

(三)关于在全省各地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已经超出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范畴,需要其他部门进行专题研究。

三、随军家属安置方面

2014年,在《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42号)的基础上,省政府、省军区出台了《湖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湘政发〔201433号)。各市州也在此基础上,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并将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作为拥军优属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长沙、怀化、衡阳等驻军较多的市,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较紧的情况下,每年专门拿出一部分编制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自中办发〔20013号文件出台以来,截止2016年,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共安排随军家属1707人。

(一)关于将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纳入党管武装绩效考评、纳入党政领导绩效考评的问题。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将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安置有关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了全省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特别是2016年,在指标大幅精简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还将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新增纳入了市州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指标类型为限制性指标,实行反向考核,不设基本分。为准确掌握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指标完成进度,确保任务顺利完成,省绩效办通过绩效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督查调度,对指标实行一月一摸底,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该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年度评估结果将以两办名义进行通报,并作为考核市州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今后,省绩效办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会同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继续适时将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内容,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估抓手作用,促进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促进随军家属社会就业,鼓励自主择业,积极为随军家属就业创造条件的问题。《湖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第十三条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谋职业,对随军家属自主创业在税收、行政事业收费都给予了减免。对随军家属自主就业和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纳入全省就业创业扶持范围。一是强化就业服务。为随军家属免费提供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介绍、事务代理等服务,帮助随军家属增强市场就业和创业意识。二是推进培训促就业。帮助随军家属提高就业竞争力,对随军家属自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提供相关培训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三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申报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关于政府在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时,可拿出一定岗位对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的问题。目前,机关公务员实行全省四级联考,事业单位以用人单位为主组织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在匹配岗位的报考人数、地域分布等方面存在各自特点,如何将定向招聘与公开考录、公开招聘对接,我厅人才处将进一步与公务员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协调。同时,我们还将与有关部门联系,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随军家属。

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627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军官转业安置处

联系电话:0731-82689176 

总编号:1427

 别:工交

分类号:253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建议标题

关于加强军转安置和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建议

代表姓名

李和  1

湘潭

代表证号

12206

邮政编码

411400  

联系电话

13307323808

通讯地址

湘乡市东江办事处张江村八组

建议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受社会多元价值观影响,当前社会崇军尚武氛围有所淡化,拥军优属政策落实有所软化,军人荣誉激励作用弱化,导致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荣誉感下降,与凝聚强军兴军意志力量的要求有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协调解决好部队官兵的“后路”、“后院”所面临的现实困难。习主席强调指出,要注重发挥政策制度的调节作用,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对退役军人安置难、随军家属就业难、优抚政策落实难、高素质兵员征集难、军地矛盾协调难等问题,要深入分析,拿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湖南作为兵员大省,军转安置和随军家属安置的责任大、任务重、难度高,给党和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围绕军转干部安置、大学生士兵安置和随军家属安置三个方面建议如下:

一、军转干部安置方面

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关键时期,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十分重要,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军队建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提供了根本遵循,多年来,我省市各级各部门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大部分单位在安置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讲条件,不讲价钱,不搞变通,但也存在个别单位对军转干部挑三拣四,把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等同于招聘录用社会人才,以学历、文凭、专业、年龄等条件,变相拒绝接收军转干部;《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而在落实的过程中,几乎所有地市都是降1-2级进行安排,特别是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安排相应领导职务的很少,严重违反了法律的严肃性,严重打击了军队干部转业回到地方工作的积极性。建议:1.各级党政机关在制定年度人事安排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情况,预留出部分职数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及时公开发布安置信息,安置计划一旦下达,不准拒绝接收,以维护指令性计划分配的权威性;3.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对自愿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非中心城区任职、工作的,全部平职安排行政领导职务,特别优秀且任职时间较长的可以提拔安置,甚至可以任单位一把手,在政策层面允许其回原安置地工作或退休,以解决后顾之忧,缓解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区的安置压力。

二、大学生士兵安置方面

几年前,大多数青年把入伍当兵作为提升素质、磨练意志、实现梦想的地方,有志青年大多以进入军队这所“大学校”为荣,各地征兵场所门庭若市,准兵员供过于求,自从取消城镇士兵安置政策以来,适龄青年应征热情逐年下降,有的地区甚至完不成兵员征集任务。今年的兵员征集,对大学生的比例大幅提高,而各地多数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积极性不高,大学生普遍认为所学专业不对口,并且担心当兵退伍后因年龄增大影响就业竞争力。同时,大学生士兵作为近几年来的新兴群体,退役安置沿袭普通士兵的安置政策,很多地方安置工作连事业编制都解决不了,仍为职工身份,而同期考上公务员的同学都成了地方领导,同时毕业,特招入伍的大学生军官发展好,即使转业到地方也至少是公务员或参公事业编、干部身份,落差较大,严重挫伤了大学生入伍当兵的积极性,不利于提高部队士兵文化水平。建议:1.出台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办法,规范安置程序和身份;2.参照军队连以下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对大学生士兵进行安置;3.在全省各地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随军家属安置方面

近年来,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和市场经济带来的负效应,社会上部分人员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有所淡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日趋严格,逢进必考,政府无法下达指令性分配任务,使随军家属安置渠道越来越窄。有的单位对政府下达的接收安置随军家属指标当作负担,不愿落实,甚至有的政府部门,把上级下达的安置任务拖着不办,也没有行政处理和追究责任,导致安置难度越来越大。以前各县市区每年还能安置几名随军未就业家属,如今大部分地区只办理有编家属的随调,而且还需反复协调打持久战,使“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变成了“军人随军家属工作调动”。建议:1.把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纳入党管武装绩效考评、纳入党政领导绩效考评,对未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和领导,给于追责;2.政府要按照组织推荐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重点推荐、市场招聘、政策扶持等办法,促进随军家属社会就业,鼓励自主择业,积极为随军家属就业创造条件;3.政府在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时,可拿出一定岗位对随军家属定向招聘

(请组织部、人社厅主办,军转办、民政厅协办)

建议日期 

2017-01-16

审查意见

接收

2017-01-16

办理单位

主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会办

省民政厅 省委组织部

 

附议人

 

姓名

代表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的答复

952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