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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解读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6-05-07 15:15
  • 索引号:430S00/2026-02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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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解读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湖南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经办规程》),现就《经办规程》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出台背景

进一步推进我省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失业保险金发放经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等部门出台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出台《经办规程》

、主要内容

经办规程》共十一九十一条,适用于全省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业务,主要包括总则、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失业保险待遇管理、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支出管理、基金财务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统计分析、稽核内控、档案管理、附则等内容,分别为:

(一)总则部分共四条主要对《规程》的制定目标及依据、服务理念和模式、适用范围、信息系统进行说明。

(二)参保登记部分共十五。主要对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用人单位办理补缴退费、农民工参保缴费、职工停保原因变更、退役军人视同缴费年限录入、视同缴费年限录入、实际缴费年限补录等业务进行明确

(三)关系转移接续部分共。主要对省内多账户合并、跨省转移接续对象、划转费用计算方式、办理流程、转入地待遇享受、省内多账户跨省转移接续、跨省转移接续后待遇重核等内容进行明确

(四)失业保险待遇管理部分共二十。主要对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续发失业保险金、大龄领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补贴的申领条件进行明确,对待遇支付管理、待遇停发及追回流程进行明确

(五)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支出管理部分共两条。主要对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返还政策享受条件、发放标准及申领流程等内容进行明确

(六)基金财务管理部分共。主要对基金统收统支、基金收入项目、支出项目、预算管理、拨付计划申报流程、资金拨付流程、备用金调整、特殊请款流程等内容进行明确

(七)个人权益记录部分共十一条。主要对个人权益信息的范围、采集、保管和维护等内容进行规定,并明确个人权益信息的查询经办流程和所需材料。

(八)统计分析部分共四条。主要对统计职责、数据上报、动态监测、数据分析等内容进行明确

()稽核内控部分共。主要对建立制度、稽核流程、内部控制范围、职责分工等内容进行明确

()档案管理部分共七条。主要对业务档案范围、采集方式、管理主体、分类方法、保管期限及查询服务进行明确。

(十一)附则部分共明确了对《规程》的解释及执行期限。

政策原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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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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