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厅修订出台了《湖
南省工程系列(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一)是落实国家和省职称政策新要求的需要。2022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要求持续推动职称评审破“四唯”、立“新标”。2023年12月,省人社厅印发《在职称评审中破“四唯”强化实干实力实绩评价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3〕23号)。《办法》修订是将这些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原有政策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现实需要。
(二)是适应行业新业态、助力行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省为全国首批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试点省份,交通数字化产业等新业态发展迅猛,智能交通市场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20%。同时,随着城际铁路的发展,铁路建设等项目越来越多,以地方铁路为例,在建及拟开工共4条178公里、纳入中长期规划的有400公里,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任务也越来越重。深化交通工程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交通工程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评价机制,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有利于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型交通工程专业人才队伍,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加快推动我省交通工程人才队伍发展的需要。2020年我省出台了《湖南省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交通工程专业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发现原有评价标准条件设置方面,还存在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与交通工程专业岗位结合不够紧密,与交通工程专业领域发展和工作实际不太适应,特别是与基层申报人员的现状存在差距等问题,需要按照破“四唯”、立“新标”的要求,予以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6个部分,包括总则、申报基本条件、评价
基本标准、破格申报条件、申报纪律要求、附则等6个部分,共28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制定依据、职称各层级设置及适用范围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明确各层级职称申报所需的基本学历、资历条件及年度考核等要求。
(三)评价基本标准。明确各层级职称申报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研究成果、业绩等要求。
(四)破格申报条件。明确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的资格条件和所需业绩条件。
(五)申报纪律要求。明确职称评审实行申报承诺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建立追溯追责机制,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管等。
(六)附则。明确有关名词解释、任职年限及业绩成果计算时间的认定以及文件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