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弘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万长飞与被申请人湖南良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常德弘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湘劳人仲案字〔2026〕第186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湘劳人仲案字〔2026〕第186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