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帮助广大有志青年报读技工院校,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公告如下。
一、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
2026年全省技工院校计划招生4.5万人。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详见“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智慧人社”APP及小程序“技校招生”页面中的各院校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
凡遵守我国宪法、法律,身体状况符合所学专业需求的初中学历以上公民均可报名:
1.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2.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班应往届毕业生;
3.高校毕业生、企业职工、退役士兵、农村转移劳动力、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等各类有提升技能意愿的劳动者。
二、报名及入学
(一)报名。可以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
登录“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技校招生”功能页面查询确认有关信息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之一,直接到各技工院校报名。
2.网上报名
报读省内技师学院,既可现场报名,也可登录“智慧人社”APP及小程序“技校招生”功能页面进行网上报名。
(二)入学。报到入学后,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注册。
技工院校分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个层次。其中: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级技工,高级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高级技工,技师学院重点培养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各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对应学制及招生对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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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层次 |
招生对象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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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班 |
初中毕业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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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生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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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班 |
初中毕业生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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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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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达到中级工技能水平毕业生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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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技师班 |
初中毕业生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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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生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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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达到中级工技能水平毕业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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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专业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达到高级工技能水平毕业生 |
不少于1年 |
技师学院也可面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开办两年制预备技师班,面向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开办一年制预备技师班,面向具有一定工作经历并取得职称的技术人员开办两年制高级技师班。
四、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教育。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
(二)非全日制教育。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利用业余时间或灵活方式参加学习培训,完成既定的培养计划。
五、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技工院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免学费平均标准:3200元/生/学年。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技工院校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
国家助学金标准:2300元/生/学年。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籍二年级(含)以上学生。旨在对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奖励人数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确定。
国家奖学金标准:6000元/生/学年。
(四)“技能雏鹰”奖(助)学金。“技能雏鹰”奖(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籍在校学生,旨在对品学兼优、技能突出的学生给予“技能雏鹰”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能享受国家或地方助学金的学生给予“技能雏鹰”助学金。具体名额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
“技能雏鹰”奖(助)学金标准:3000元/生/学年。
六、毕业待遇
(一)技工院校学生毕业考试合格,颁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经技能评价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参加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等,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三)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且符合我省相应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要求,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且符合我省相应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要求,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且符合我省相应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要求,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七、监督电话
在技工院校招生过程中,若遇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问题,请拨打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生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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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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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0731-8490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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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31-84907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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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31-28681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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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31-58533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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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34-8867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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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39-502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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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30-8882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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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36-7817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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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44-8229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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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37-65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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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35-287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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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38-8262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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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46-8323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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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45-2712852 |
|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43-8232969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