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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21-03-07 17:09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定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5.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省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承担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承办省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全厅设21个行政处室,下属2个副厅级参公事业单位(就业中心、社保中心),2个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机关事保中心、城乡居保中心),6个正处级事业单位(人事考试院、人力资源中心、专家中心、职鉴中心、统计信息中心、后勤中心),1个副厅级学校(劳动人事职院),与省军区共同管理1个正处级学校(人武学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2.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3.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4.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5.省就业服务中心

6.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7.省人事考试院

8.省人民武装学校

9.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852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32.9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525.55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06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86.74万元(不含上年结余收入,主要是劳动人事职院扩大招生,学费、住宿费及生均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852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4万元,教育支出8244.2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37.62万元,农林水支出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9.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86.74万元(不上年结余支出,主要是劳动人事职院扩大招生教育支出等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00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4万元,占0.86%;教育支出5199.22万元,占21.66%;科学技术支出135.4万元,占0.5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07.07万元,75.44%;农林水支出70万元,0.29%;住房保障支出279.84万元,1.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0.0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555.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445.5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5145.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业务正常开展;运行维护经费2719.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589.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职院“双一流”建设;就业补助专项432.2万元,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安全运行;人才发展专项1.7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选拔工作开展;教育综合发展专项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武学校教育综合发展;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155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三支一扶”、学生资助补助等其他方面事业发展。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社保中心、劳动人事职院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555.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7.02万元,下降19.93%,主要是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科目均进行了压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社保中心、劳动人事职院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46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4.6万元(会议名称、人数、内容见2021年度会议计划);培训费预算236.9万元(培训名称、人数、内容见2021年度培训计划);拟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3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8.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12.4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0.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14.9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852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0.97万元,项目支出10445.5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1年度会议计划.xlsx
2021年度培训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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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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