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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8-08-16 16: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定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省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定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湘(回湘)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专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定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省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1个,包括:系统财务、厅机关、省人事考试院、省就业服务局、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省人民武装学校、省创业与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34767.27万元,支出总计32459.0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无明显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2571.79万元,占比93.69%;事业收入1802.16万元,占比5.18%;其他收入393.32万元,占比1.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17008.46万元,占比52.4%;项目支出15450.58万元,占比4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571.79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8791.25万元增加3780.54万元,变动的原因主要为财政对信息化建设项目拨款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9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6707.68万元增加3217.72万元,变动的原因主要为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基建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9925.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比重为92.19%,较上年决算数26707.68万元增加3217.72万元,变动的原因主要为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基建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15196.08万元,占比50.78%;项目支出14729.32 万元,占比49.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992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50973.18万元减少了21047.7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年初预算数中包含了需二次分配的省级专项资金(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亿元、引进人才费用1400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25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9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920.67万元,占比78.4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13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9.3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75.41万元,占比21.55%,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859.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6.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79.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8.26万元(无公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60.29万元。

  1、与年初预算数相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数较年初预算数484.65万元减少20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2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3.7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70.2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为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与上年决算数相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数较上年决算数271.68万元增加7.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3.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3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0.39万元。总体增加的原因主要为因工作需要出国团组数和人数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1万元,团组数7个,人数13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48.26万元,保有量25辆(无公车购置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60.29万元,接待588次共计428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按时提交自评报告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本部门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目标任务,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按照省财政厅规定的评分标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66分,达到优秀。

  2、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本部门围绕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平稳、创业带动就业、引进国外智力、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大力扶持科研项目、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等目标任务,积极开展绩效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其中,人力资源专项绩效评价按照省财政厅规定的评分标准得分92分,达到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8.35万元,比2016年增加285.26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大院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04.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0.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8.34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8.3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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