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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2018-07-02 00:00

省财政厅:

  根据贵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9号)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我中心结合实际,对2017年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情况作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国发〔2015〕2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2017年基金预算编报口径人财两部确定为2014年10月-2017年12月共39个月。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具体指标如下:

  (一)参保人数预测。

  2017年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预计26.63万人,其中:在职人员17.54万人,退休、退职人员9.09万人,退休人员占总参保人数的34.13%。

  (二)基金收入预算。

  2017年省本级基金收入预算95.05亿元,其中:1、养老保险费收入预算94.8亿元(2017年当期征缴收入预算29.44亿元,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共27个月错后期收入预算65.36亿元);2、利息收入预算0.25亿元。

  (三)基金支出预算。

  2017年省本级基金支出预算147.37亿元。基本养老金支出预算147.37亿元,同比增加37.58亿元,增长34.23%。

  (四)基金收支缺口及结余预算。

  根据预算编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2017年省本级基金缺口为52.32亿元,需同级财政补助。补助后预计2017年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0.0013亿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一)参保人数情况。

  截止2017年底,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8.58万人。其中:在职人员18.11万人,退休、退职人员10.47万人,退休人员占总参保人数的36.63%。

  (二)收入情况。

  2017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80.07亿元,同比增加59.58亿元,增长291%。由于2017年基金收支含有2016年错后期结算数据,故全省的收支数据不能完全客观反映实际情况。

  1、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54.8亿元,同比增加44亿元,增长407%,占总收入的68.4%。省本级基本保险费收入的增加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改革启动后,缴费人数同比增加10.28万人,增长138%。

  2、财政补贴收入。2017年财政补贴收入24.86亿元,同比增加15.73亿元,增长172%。增幅较大的原因是退休人员数量的增加及调待,基金缺口加大,为确保养老金发放,财政实行兜底。

  3、利息收入。2017年利息收入0.4亿元,同比减少0.16亿元,减幅29%。主要原因是基金支出压力大,每月出现缺口后,都等本级财政兜底补贴到账后,立即进行发放,资金在各账户停留时间很短,甚至出现财政补贴当天到账当天发放的情况,银行存款的减少导致相应的利息收入减少。

  4、转移收入。由于转移接续政策未到位,基金转移业务尚未全面启动。

  5、其他收入。主要是收回银行支持信息化建设资金0.01亿元。

  (三)支出情况。

  2017年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79.16亿元,同比增加51.9亿元,增长190%。

  1、基本养老金支出79.15亿元,同比增加51.89亿元,增长19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数增加,比上年同期增加25203人,增长31.69%;二是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8号文件)要求,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和生活补贴,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保险金增加189.07元/月。

  2、其他支出0.01亿元,主要是高速公路管理处试点期间结算款0.01亿元。

  (四)基金结余情况。

  2017年末,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8.29亿元,同比增加0.91亿元,增长12.3%。

  三、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参保退休人员各项待遇调整补发。完成63家参保单位,2185名退休“老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人均增加41.56元/月;完成49家参保单位,75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2014年度至2017年度的生活补贴补发,共计补发0.01亿元;完成108家驻长外事业单位,26964人退休补贴调整补发,补发总额2.09亿元,人均增加221.84元/月;完成1123家参保单位,98829名退休人员2017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89.07元/月。二是做好每月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截至12月完成近10万退休人员的待遇测算,累计拨付资金52.48亿元,由单位代发给退休人员。对发放不成功的单位,及时发起二次发放,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四、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基金管理。严格遵守财务规定,做好基金收支账户管理,保证基金收缴、发放、归集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用款拨付流程》,规范基金用款拨付;坚持与参保单位、银行、财政对账,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和通报督查。建立全省新制度启动情况月调度制度,摸清底数,及时通报各地启动实施整体进展情况,对落后的地区进行督办。8月中旬开始,调整为周调度、半月通报,分析总结后提出工作要求,同时约谈进展落后地区经办机构负责人,通过调度和通报推进落后地区加速赶超。三是创新基金安全检查模式。加大基金审计稽核力度,适时开展自查、互查、抽查、检查工作,形成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确保基金管理“不出问题”。

  五、基金预算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

  (一)主要经验

  一是集全中心力量研究测算,业务科与财务科相互配合;二是严格依据财社〔2016〕142号文件要求,参照利用数据采集系统提供的信息,合理编制基金预算;三是提高业务数据准确度,提升预算报表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四是按时报送预算执行进度,为财政监督基金执行情况提供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率偏低。基金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为53.71%。其原因主要是:编制2017年预算时人财两部确定的口径为2014年10月-2017年12月共39个月的预算,而2017年由于错后期结算文件未出台,尚未实施2014年10月-2015年12月这一期间的结算。二是基金收支缺口逐渐增大。随着退休人员的增加和退休待遇的调整,基金当期收支缺口逐渐加大,基金支撑能力十分薄弱。

  六、下一步安排

  (一)全力完成错后期基金结算。

  在错后期结算文件出台后,抓紧时间完成好省本级2014年10月-2015年12月这一期间的基金结算工作。

  (二)加强基金征缴,确保应收尽收。

  要创新手段,想方设法夯实缴费基数。一是实行目标管理,按照部、省下达的总体目标任务,合理分解分细,层层抓落实,通过目标管理促进稳定增收;二是强化费源管理,全面搜集整理应保未保单位,摸清底数,加强催报力度,促使符合纳入新制度范围的单位尽快完成参保登记,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夯实缴费费基,严格落实《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要求,核实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通过法定程序加大征缴力度,提高征缴率,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缴尽缴;四是加强欠费清理,加大当期欠费催缴工作力度的同时,对历史拖欠资金,通过法律手段继续强化清缴,确保基金稳定增收。

  (三)深入沟通,确保待遇发放。

  要创新思路,争取建立待遇发放周转金制度,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一是主动汇报,做好基金预算,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财政补助资金与基金支出额的同步增长,并逐步实现制度性安排。积极向人社部建议,请求中央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全额承担中央驻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二是严格政策,切实把好基金支出关,严格执行退休及待遇核定政策,落实各项财经纪律,严格审核基金支出;三是尽快推动转企业参保工作,对改制单位及不符合新制度参保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及时进行清理,按照政策做好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衔接。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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