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清单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定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5)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省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8)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承担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承办省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厅机关内设处室19个,副厅级参公事业局2个(省就业局和省社保局),厅属处级事业单位9个,与省军区共同管理处级事业单位1个(省人民武装学校),副厅级职业院校1个(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2、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3、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4、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5、省创业与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6、省就业服务局
7、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8、省人事考试院
9、省人民武装学校
10、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61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29.4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42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463.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35.93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我厅机构数、人数和职能减少,预算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61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72.38万元,教育支出570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4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35.93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我厅机构数、人数和职能减少,预算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29.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91.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37.6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4930.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业务正常进行;运行维护经费2307.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厅本级、省就业局、省社保局等10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5.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80.83万元,下降19.8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4.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69.75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我厅机构数、人数和职能减少,预算相应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5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97.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6月30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有车辆2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6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9.46万元,项目支出7357.6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